【咸阳】社保比例调整
地区 |
调整起始 |
调整内容 |
陕西省咸阳市 |
201701 |
工伤保险单位部分调整为0.7%,生育单位部分调整为0.5% |
——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实际操作为准
更新时间:2017-01-23